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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还是人

传统媒体的日子好像越来越不好过,各种各样的负面消息纷至沓来。有太多的分析在讨论传统媒体的未来,从媒体形式、载体、传播方式到传播渠道。关于这些分析,最终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传统媒体究竟应该依靠什么来生存?
最近一直在思考媒体相关的问题,看到这篇文章有点茅塞顿开的感觉(这里有中文摘译的)。文中对于《经济学人》如何能够吸引读者的分析非常到位:内容为王但不追求纯粹的新闻,对于那些你需要知道的新闻的巧妙分析和包装。

这些都证明数字媒体可以挤压其他媒体的生存空间,但是却不一定能摧毁它们,更合适的说法是“替代”。《经济学人》给那些过气的被征服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关于如何处理这种替代的绝佳案例。
最直接的答案是“内容为王”。《经济学人》在这个方面成就非凡——一份以内容傲视全球的周刊。还有哪家媒体能让你与非洲保持同步?尽管《经济学人》通过极端不友好的页面设计来体现其庄重,但是没有人能够怀疑其价值。
虽然《经济学人》从来不提供独家新闻,它提供的内容在其他地方也有……如果你愿意花20个小时来搜索的话。在新闻可以被无限复制和渗透的情况下,原创内容很难获得其应有的尊重。《经济学人》的价值在于对那些你需要知道的新闻的分析和包装,这是数字时代的传统媒体可以仰仗的最后一根稻草。

微付费、电子发行、利用社会化媒体来传播等等手段,都是对于内容的包装,其围绕的核心还是媒体本身的内容,更进一步讲是围绕这些内容的创造者──人,所以我说问题的核心终究还是人,媒体人。
我为什么喜欢看《第一财经周刊》?是因为上面的记者和编辑写出来的文章我喜欢看,无论《第一财经周刊》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版的,只要是这些人写的文章,我就会买来看。并且我觉得这些人的文章值得我付费,只要付费过程不是很麻烦,我都愿意付费来看。
至于你说微博客可以提供更多、更新的新闻,这话不假,但是人们经历了从信息匮乏到信息爆炸的整个过程,已经越来越希望有“专家”来帮助自己筛选信息,只将有价值的推向自己。这些“专家”就是隐藏在媒体背后的“人”。
媒体人创造内容或者选择内容,媒体人分析、评论和包装内容,媒体人传播内容,这些环节都围绕着人。
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好的专栏作家这么火,一个好的新闻记者也会这么火。话说回来,《经济学人》不署作者名其实也算是个挺好的技巧,不会因为某个知名作者的离开而在读者群体里产生什么负面的影响,把杂志本身作为一个具备人性的整体。
虽然《经济学人》作为一个剑走偏锋的个案,并不具备典型性,但是其中对传统媒体走向的启示却值得思考。Technorati Tags: , ,

时间:2009年07月27日

分类: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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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条 

我也来说微付费

前一段时间网上对微付费的讨论比较多,主要围绕报纸和杂志能不能按照iTunes的形式实现对碎片内容的微付费。当时看得不是很清楚,所以不说话。虽然现在也没看清楚,但是多少有一点可以拿出来说说的东西了。

从我的角度出发,报纸和杂志的内容,也就是文字内容应该是可以实现微付费的,因为其基本的原理与音乐专辑是一致的。

首先来看iTunes为什么能够实现微付费。其实道理很简单,我喜欢Yael Naim的New Soul,但是这位歌手只有这么一首歌我觉得还中听,并且我对这首歌没有喜欢到为了一首歌买一张专辑的地步。这个时候iTunes能够让我花7块钱买这么一首歌,对于Yael Naim这张同名专辑的其他歌完全忽略,我当然高兴。多说一句,这是在美国,身处天朝的我们完全没有花钱买歌的习惯……

在这里,因为只喜欢一张专辑中的某一首歌,买整张专辑在我看来是浪费。那么给我提供一个能够单买这一首歌的形式是为我降低了听这首歌的附加成本,凸显了我需要的价值。文字内容也应该是这样。

以《灌篮》(Inside Stuff)为例,作为一个篮球迷,我其实是片面的,因为我只看NBA,对于CBA压根就不关心。但是《灌篮》里面前半部分是NBA,后面还有一些CBA和其他篮球相关的内容。我买一本《灌篮》,看完前面的基本就扔掉了,后面的完全不看。这个时候如果这本杂志能够拆分成两个部分,我会很愿意为前半部分付费。再多说一句,为什么只看一半我还是愿意买整本的《灌篮》呢?因为前半部分的价值和一本书的10块钱相比,已经完全可以平衡掉后面浪费的部分了。

实现微付费需要三个条件:

  1. 内容可以拆分:能够拆成音乐的专辑、能够拆成文章的杂志等等。我不可能为电影的片段付费,因为只看片段不叫看电影,所以电影没法实现微付费。
  2. 能够在不付费的情况下感知价值:这个其实不是微付费的专有条件,任何一种商品如果不能提前感知价值,我们都不知道买了是否值得。
  3. 付费的复杂程度:相对于整体的付费,微付费必然带来交易次数增加,交易流程复杂化等问题,如何能够简化交易的流程,实现某种程度上的“一键付费”,并马上获取内容,这也是实现微付费过程中的重要因素。

这里要说说另外一个问题,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盗版无处不在,甚至可能出现免费共享付费内容的情况(可能是为了换取流量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极端的情况是我就是出于共享精神自己买来付费内容然后免费发布)。共享精神是好的,但是事实证明商业化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手段。

起点和晋江的例子已经证明了,原创内容的微付费是可以实现的,并且会带来很多延伸的价值。那么,翻译的内容可以吗?

时间:2009年07月05日

分类:我想想